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任务情况表 |
责任主体 |
清单要求 |
完成时限 |
王小平(党组成员、副主任) |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对选联工委、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信访室等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3.对选联工委、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信访室等委室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
2017年12月底 |
陈华(党组成员、副主任) |
1.积极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决策,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对教科文卫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3.对教科文卫工委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
2017年12月底 |
吴显胜(副主任) |
1.积极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决策,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对农建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3.对农建工委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
2017年12月底 |
梁军(党组成员、副主任) |
1.积极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决策,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对人大办公室、财政与经济委员会等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3.对人大办公室、财政与经济委员会等委室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委、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
2017年12月底 |
宁家枫(副调研员) |
1.积极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决策,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协助王小平副主任对选联工委、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信访室等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3.对选联工委、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信访室等委室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
2017年12月底 |
阮学明、人大办主任 |
16.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7. 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18. 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9.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群众诉求工作机制。 |
2017年12月底 |